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5號12樓-2|喜臨門大廈

  • 拍次:4拍
  • 拍賣時間:2024-04-22
  • 點交狀態:點交
  • 執行狀態:流標
  • 拍賣底價:5277.1萬
  • 保證金:1055.42萬
  • 權狀坪數:75.02坪
  • 建物單價:70.3萬
  • 土地面積:3.61坪

- 產權資料 -

  • 完工結構:鋼筋混泥土
  • 主要用途:商業用
    • 社 區:
      喜臨門大廈
    • 權狀坪數:75.02坪
    • 類 型:
      電梯公寓
    • 公設坪:
      40.05坪
    • 屋 齡:
      45年
    • 增建坪:
      1.62坪
    • 樓 層:
      12/12
    • 室內建物:
      36.59坪
    • 車 位:
    • 車位坪:
  • 抵押債權:
    • 台中銀租賃事業:
      7536
    • 台中銀租賃事業:
      7536

- 查封筆錄 -

    ●點交情形→有點交●

    1‧本件2458建號建物查封時,無人應門,建物使用情形不明,經本院定期111年12月6日履勘現場結果:債務人代理人李O洲律師在場稱,屋內現無人居住使用。債務人代理人李O洲律師具狀陳報:債務人於購買本件2458建號建物時,頂樓有供該建物專用之瞭望台(即第13、14層頂樓突出物,下稱瞭望台),有旋轉梯可與本件2458建號建物相通,後經申請裝修許可後,改為一般樓梯。經本院定期履勘瞭望台結果:由本件2458建號建物內梯可進入瞭望台,第13層部分有一扇可通往頂樓平台的鐵門,第14層有2個小陽台,頂樓平台另有供其他住戶通行之公用樓梯。另第三人喜臨門大廈管理委員會陳稱:管委員同意上開瞭望台暫時由債務人使用,每月收取3,000元之使用償金,惟如拍定後已非本件債務人本人使用,則管委會將會收回自用。惟債務人主張,債務人前就上開瞭望台使用爭議與管委會涉訟,嗣經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上字第1280號民事判決認定同棟12樓之2建物所有權人就瞭望台有分管契約存在,債務人並已繼受該分管契約權利。應買人應自行查明釐清瞭望台部分使用權之法律關係,本件拍定後點交。

    2‧5133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拍定人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列為垂直增建違章建築,屬既存之違章建築,影響公共安全之違章建築(既存違建加蓋第二層以上),限期拆除,拍定人應自行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3‧本件標的物如債務人於他院其他標的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費用、本件執行債權總額及其他債權時,本件標的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

    《給付票款》

- 拍賣履歷 -

預估一拍
2023/10/23
10305萬
預估二拍
2023/11/20
8244萬
預估三拍
2023/12/18-2024/03/24
6595.8萬
預估四拍
2024/04/22
5277.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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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價格3%
(底價350萬元以下收費100,000元)